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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彩足球办公室竞彩足球:印发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竞彩足球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22 17: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竞彩足球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渭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当前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形势,制定本年度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竞彩足球: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按照“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导向,高质量实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能力建设等综合防治措施,夯实“人防+技防”监测预警网络,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市地质灾害现状

全市划定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面积为3768.8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32.74%。截止2025年3月,全市现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438处(包含韩城市),其中:滑坡92处、崩塌238处、泥石流47处、地面塌陷54处、地裂缝7处;威胁6338户277783人,房屋36864间,威胁财产约21.97亿元。其中:韩城市66处、临渭区46处、华州区43处、华阴市33处、潼关县75处、大荔县23处、澄城县25处、合阳县26处、蒲城县33处、富平县17处、白水县45处、高新区6处。

全市核实认定风险区260个。其中:极高风险区3个、高风险区69个、中风险区188个。风险区分布:韩城市39个、临渭区36个、华州区6个、华阴市32个、潼关县43个、大荔县2个、澄城县11个、合阳县12个、蒲城县13个、富平县51个、白水县9个、高新区6个。

三、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夯实工作责任,强化防范措施,细化部门职责,全面提升巡查排查、监测预警、人员撤离、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等工作质效。全年发布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23期,发送手机短信提醒1万余人次,撤离受威胁群众2597户、9296人,累计叫应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和预警区域群测群防人员9394次。全市范围组织专题宣传培训224场次,各类应急避险演练442场次,从根本上实现隐患点培训演练全覆盖,有效提高了基层应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能力,实现异常极端天气下地质灾害人员“零伤亡”,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2025年气候趋势及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预计汛期(5—9月)全市降水量约420—590毫米,较常年偏多0~1成;平均气温22.5~25℃,接近常年同期但略偏高。初夏汛雨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预计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为汛期多雨时段。7—8月出现突发性、极端性、局地性短时强降雨的风险高。华西秋雨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强度略偏强。

根据近年来灾情统计分析,全市地质灾害总体呈平稳下降趋势,但随着全球气候持续变化,南部秦岭山区、黄土塬区、黄土丘陵区受到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仍然较高,受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干扰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风险仍然存在。

五、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段

(一)重点防范期。

1—5月为地质灾害易发期。主要以冬春两季雨雪冻融引发的崩塌和滑坡为主。3月和4月还应注意春季塬边地带等农田灌溉引发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

6—10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主要以短时强降水和长期累积降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为主。

11—12月为地质灾害低发期。主要以冬季雨雪冻融引发的崩塌、滑坡为主。

采矿区因地下采矿活动引起的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活动断裂、黄土湿陷引发的地裂缝应全年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域。

南部秦岭北麓片区:包括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华山景区、潼关县,以泥石流、崩塌、滑坡为主;北部黄土台塬片区:包括韩城市、大荔县、澄城县、合阳县、蒲城县、富平县、白水县,以煤炭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及塬边地带的滑坡、崩塌灾害为主;东北部黄河沿岸与黄土沟壑片区:包括韩城市、大荔县、合阳县,以黄土沟壑边坡地带崩塌、滑坡为主。

(三)重点防范对象。

我市地质灾害重要防范对象为受威胁的隐患点、极高风险区、城镇、交通干线、开采矿区、学校、旅游景区及农家乐等经营场所。

1.地质灾害重点防范隐患点。我市有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分布于潼关县太要镇、桐峪镇。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分布于华阴市岳庙街道、罗敷镇;潼关县城关街道、桐峪镇;合阳县黑池镇;蒲城县罕井镇;白水县城关街道。

2.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极高风险区。我市现有极高风险区共3处:临渭区阳郭镇肖底村三组、六组(A1);临渭区阳郭镇蔡脑村十二、十三组(A6);临渭区阳郭镇曹沟村三组(A4)。

3.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镇。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较发育的镇有:临渭区桥南镇、阳郭镇、阎村镇;华州区瓜坡镇、大明镇、高塘镇;韩城市新城街道、金城街道、芝川镇、板桥镇、西庄镇、桑树坪镇、芝阳镇;潼关县秦东镇;合阳县百良镇、同家庄镇、黑池镇;大荔县段家镇、冯村镇、范家镇;蒲城县孙镇;富平县曹村镇、老庙镇;白水县林皋镇;澄城县城关街道;渭南高新区良田街道等。泥石流地质灾害较发育的镇有:潼关县太要镇、桐峪镇;华州区金堆镇;华阴市华山镇、罗敷镇、孟塬镇、华山景区;地面塌陷危害严重的镇:韩城市板桥镇、桑树坪镇;白水县城关街道、西固镇;澄城县安里镇、庄头镇;蒲城县高阳镇、罕井镇;合阳县百良镇、同家庄镇。

4.地质灾害重点铁路防治段。陇海铁路渭南至潼关段;宁西铁路渭南西至桥南镇段。以上线路处于秦岭北麓和黄土台塬地区,若遇暴雨和连阴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铁路部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

5.地质灾害重点公路防治段。G30连霍高速潼关段;国道G310华州柳枝—潼关段;G242华阴—商洛华阴段;G342澄城尧头段;G628合阳段;S208澄城善化段;G108蒲城石羊坡段;秦岭北麓片区及黄土台塬地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镇域的县乡村公路。以上线路若遇暴雨和连阴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交通运输部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

6.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矿区及集中开采区。泥石流、崩塌、滑坡灾害隐患严重的矿区有:华州区金堆钼业矿区;潼关县东桐峪矿区;合阳县城关街道矿区、王村镇矿区;白水县蒲白矿区;澄城县董家河矿区;蒲城县高阳镇、罕井镇西北部矿区。以上矿区以煤矿采空塌陷为主。

7.重点防范学校。华州区金堆镇寺坪中学。

8.重点防范旅游景区。华山风景名胜区、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注意防范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发生。

9.农家乐等经营场所。沿山各峪口内农家乐经营活动场所,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六、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灾责任,压实地质灾害防治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地质灾害、管业务必须管地质灾害、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地质灾害”和“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做好学校校区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师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落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对因地质灾害造成损坏房屋的安全性能进行鉴定。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普通国道、省道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农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对水利设施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防治工作,对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排查、防范和治理。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业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文旅部门督促旅游景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相关文物行政管理单位加强对古遗迹、古遗址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同自然资源部门共同会商、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工务段:负责渭南地区管辖铁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巡查排查,做好隐患防范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做好汛期“三查”,组织有关部门、镇(街道)按职责分工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时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聚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黄土梁塬、泥石流沟口等易发灾害地段和村庄、城镇、人口聚居区、交通沿线、在建工程、重要基础设施、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新增隐患点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逐一登记入库,落实管控措施。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压实地质灾害双控责任。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牌,公开撤离条件、预警信号、撤离路线、避险场所、应急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制定风险区管控措施,明确日常巡排查的内容、方法、频率,落实预警防御响应措施和综合防治措施,不断筑牢筑实地质灾害安全防线。

(二)强化监测预警,严防地质灾害发生。一是及时高效发布气象预警。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强降雨期间和重要时段的会商研判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析,遇到重大雨情、汛情,要加密会商研判,及时、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努力提高预报的准确度和时效性。二是强化“人防+技防”有机衔接。持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落实县、乡、村、群测群防员(巡查员)4级责任体系。实现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的优势互补,加强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发挥最大效益。三是严格执行避让管控措施。各县市区要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叫应”机制,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具体响应行动,切实做到有预警即响应。坚决贯彻落实《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刚性要求,一旦出现危险前兆,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切实做到“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坚决果断组织撤离,杜绝危险未解除时避险人员擅自回流。

(三)强化能力建设,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落实值班值守和汛期技术队伍驻守。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送规定,确保处置应对高效、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持续开展技术单位“驻县包乡”工作,全力做好巡查排查、应急调查,协助指导开展宣传培训、避险演练,全方位支撑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统筹开展多层级多渠道的宣传培训演练。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进乡村培训活动,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加强重点隐患点及重点风险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使受威胁群众熟悉避险路线、避险信号和避险场所,全面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做好应急技术支撑准备。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全面履行“全力防、配合救”的职责,加强同驻守地质灾害平战结合专业队伍和技术专家的沟通联系,提前做好应对突发灾情、险情准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组织开展应急调查、抢险救灾等工作,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措施。

(四)推进避险搬迁,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规划、综合防治、避让优先”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纳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认真落实《陕西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政府引导、安全便利、保障基本、量力而行”的总体要求,坚持“全力防、有序搬、有效治”的原则,建立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精细调查等工作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的应用,充分考虑地质安全风险,落实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经评估该避让的避让、需治理的治理,有条件的板块可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确需切坡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同时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属地政府要加强山区黄土丘陵地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农村建房规划建设审批,加大切坡建房监督执法力度,引导做好切坡建房区域的边坡支护工程建设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全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防治资金,保障工作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及时足额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特别是要保障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风险区巡查员补助经费,保障地质灾害“三查”、宣传、培训、演练、气象预警、应急处置、排危除险等日常防治工作经费,并按照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落实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避灾搬迁等项目经费,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部门协同,形成防灾合力。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自然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发改、住建、交通、水务、文旅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大合力。

市地质灾害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及传真:

市应急管理局:0913-3133888,0913-3133999(传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913-2931670,0913-2931657(传真)

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工务段:029-82323575,029-82323625

网络编辑:王雅怡